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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原告X之妻子Y住於茨城縣,於2011年2月8日至A醫院看診,被診斷為左輸尿管結石,同日在B醫院也得到相同診斷。原告X原為麻醉科醫師,現為內科醫師,在看過妻子Y的X光片後,使用不同於B醫院開立之藥物,自行對妻子進行治療。
2020/04/29
病患與醫事人員在醫療過程中,常因死傷事故衍生醫療糾紛,而此類糾紛之解決,涉及醫法領域專業知識之交錯運用,具高度技術性色彩,故易使病家陷於資訊不對稱之不利地位,對醫方來說亦將同時造成其勞力、時間及費用之負擔,最終醫病關係日
2019/10/01
當醫病雙方對醫療結果產生不一致的期望下,難免產生醫療糾紛,若能建立一套完善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將補償與責任分開為兩階段處理方式,在事發後,未確定肇事責任前即先透過第三責任險及補償基金的機制
2019/09/27
案例一:患儿吴某,因在家自行测温38.7℃,于2018年1月5日夜间23:00到某医院急诊就诊。到医院后,分诊护士为患儿用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测得体温显示36.3℃,后患儿家属自行购买水银体温计测温显示39.6℃
2019/09/26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8點10至下午5點55分,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第一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322號)
2019/09/20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是一句俗语,我们常常用这种俗语解释概率的问题,也常常在自己发生错误后以此来原谅自己。但是,湿鞋是难以避免的吗?显然不是,湿鞋既有客观原因:河里有水,河边坡陡,也有主观原因: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小心
2019/07/10
上图,是电子病历系统截图,这是笔者于2014年经历的一次医患沟通,我是患儿家长,今天旧事重提,就是想借那次经历再和大家聊一聊手术知情同意这件事。
2019/07/09
案例一:某医院发生静脉输液查对错误事件,错误输注的液体为氯化钾注射液、维生素B6注射液入液静滴。患者家属要求科室作出书面承诺,科室护士长向律师咨询求助。
2019/06/19
众所周知,行政法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10月1日已经生效施行,该条例的最大一个亮点,就是重申、确立了医疗损害鉴定的同行评议基本准则,摒除了法医学专业人员为主跨行鉴定临床医疗行为出具鉴定报告的可能性。
2019/04/08
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8點10至下午6點35分,地點:臺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第一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3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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