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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801 (1期) 從稅務查核與爭訟實務觀點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對於協力義務之期待【本月企劃】
中文篇名

從稅務查核與爭訟實務觀點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對於協力義務之期待【本月企劃】

英文篇名

Expectation on Fulfilment of Collaborative Obligation from Tax Audit and Dispute Resolution’s Perspective upon Enactment of the Taxpayer Rights Protection Act

作者

許志文巫念衡

閱讀核心

納稅義務人在稅捐查核與爭訟實務上所負之協力義務,尤其是說明提示義務,對於其實體法上的權利義務影響甚鉅。在納保法施行後,期待稅捐主管機關與行政法院能從「務實」的角度看待協力義務,使協力義務在事前可以被預見、合理而可達成,並將納稅義務人之成本效益納入考慮,以充分保障賦稅人權。

延伸學習

協力義務包括:稅籍登記、保持帳簿、憑證、稅捐申報、說明提示與到場備詢,其中說明提示義務最易引起徵納雙方爭議。

關鍵詞

協力義務比例原則成本效益原則商譽攤銷聯屬公司費用分攤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801 (1期)

起訖頁

027-032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8010001003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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