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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803 (3期) 移轉無形資產之可課稅所得決定──亞馬遜的戴菊鶯項目【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移轉無形資產之可課稅所得決定──亞馬遜的戴菊鶯項目【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How to Tax Income from Transfer of Intangible Assets?: A Case Study of Amazon's Goldcrest Project

作者

謝蕙如

閱讀核心

以案例「亞馬遜的戴菊鶯項目」探討跨國企業間以成本分擔協議移轉無形資產時,如何決定真正可課稅所得。反觀台灣有關共同開發技術成本費用分攤僅規定在所得稅法第8條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第14點,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中全無成本貢獻安排,實宜儘速引入相關法規。

延伸學習

OECD於2015年公布BEPS的行動計畫之報告,除了要了解行動計畫8-10「確保移轉訂價之結果與價值創造」有關的內容外,整個OECD BEPS 15項行動計畫,主要希望達成的目標:

  1. 建立企業所得稅的國際一致性。
  2. 解決數位經濟之稅務議題。
  3. 恢復國際標準之利益與效果。
  4. 快速實行措施之需求。
  5. 確保透明度同時促進提升確定性及可預測性。

關鍵詞

無形資產成本分擔協議營業常規交易國際租稅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803 (3期)

起訖頁

075-081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8030003008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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