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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808 (8期) 外國營利事業取得諮詢服務費之課稅問題──評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726號判決【學習式判解評析】
中文篇名

外國營利事業取得諮詢服務費之課稅問題──評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726號判決【學習式判解評析】

英文篇名

Taxation on Consulting Fee Received by Foreign Profit-Seeking Enterprise: Comment on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Judgment No.726 in 2010

作者

馬承佑

閱讀核心

我國公司給付外國公司之「諮詢服務費」是否需於我國課稅並由我國給付人辦理扣繳,向為實務上迭生爭議之處。本文從實務發生之案件探討面對此類問題時應思考:

  1. 給付予外國公司諮詢服務費是否適用雙重課稅防免協定及應如何適用。
  2. 若無租稅協定適用,如何判斷該諮詢服務費用是否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3. 扣繳義務人未辦理扣繳,其所受的行政罰應如何裁量。

延伸學習

營利事業提供勞務之報酬,依所得稅法規定,究為勞務報酬或營業利潤之所得類別,目前司法實務以「最高行政法院99年5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統一見解,稽徵實務則以「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為處理依據。

關鍵詞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扣繳租稅協定諮詢服務費營業利潤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808 (8期)

起訖頁

099-113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8080008013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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