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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809 (9期) 保險金課徵遺產稅爭議──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201號判決【學習式判解評析】
中文篇名

保險金課徵遺產稅爭議──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201號判決【學習式判解評析】

英文篇名

The Inheritance Tax Controversy on the Insurance Contribution: Comment on the Judgment of the Supreme Administrative Court No. 201 (2014)

作者

曾邑倫

閱讀核心

保險契約簽約時是否具有規避稅捐之意圖,因此所衍生之稅捐爭議亦相當複雜。國稅局於查核保單性質、投保動機、經濟狀況及投保時程等因素後,會綜合判斷是否依實質課稅原則將該保險給付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本文認為保險契約簽訂經過一定期間後,縱使投保動機不當,仍有治癒的可能。

延伸學習

人壽保險給付依遺贈稅法規定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實務上以此規定進行租稅規避者眾,爰財政部參酌立法目的,臚列典型租稅規避案例及核課原則供稽徵機關查核運用。上開解釋函令僅具規範內部機關一般性效力,具體個案仍須視相關證據,核實認定。

關鍵詞

人壽保險投資型保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捐規避實質課稅原則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809 (9期)

起訖頁

115-122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8090009011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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