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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812 (12期) 會計師應盡的防制洗錢暨申報義務【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會計師應盡的防制洗錢暨申報義務【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The Requirements to Report Suspicious Transactions and AML Duties of Accountants

作者

魏至潔

閱讀核心

隨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於日前閉幕,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被洗錢防制法賦與「守門員」重任,肩負客戶審查、記錄保存及可疑交易報告申報等法律申報義務,本文爰就會計師應盡的防制洗錢暨申報義務進行論述及統整。

延伸學習

台灣洗錢防制獲APG正面肯定,APG除建議應繼續完成並執行全國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策略外,對於非金融事業及人員(DNFBPs),應持續進行宣導、推廣及訓練,以提升對於法令、風險及風險基礎方法之認識。另外,針對銀行內風險較高的業務/ 部門的風險管理、客戶審查方面(特別是OBU審查以及實益受益人審查),則特別強調相關主管機關應強化以風險為本的監理,以確保金融機構或非金融事業及人員有效執行。最後並建議金融機構間有資訊分享機制,以協助金融機構可就規避制裁之對象進行監控及檢核。

關鍵詞

打擊資恐申報義務防制洗錢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812 (12期)

起訖頁

56-63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8120012007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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