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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1906 (18期) 信託土地歸屬請求權之課稅爭議【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信託土地歸屬請求權之課稅爭議【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Tax Dispute of Trust Land Ownership Claim

作者

王明勝

閱讀核心

被繼承人生前因管理資產之需求,將免徵遺產稅之不動產交付信託,並以被繼承人為受益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該不動產信託權利歸屬請求權於課徵遺產稅上之徵免,及稽徵機關以土地公告現值作為核課稅捐處分之稅基,是否有違實質課稅及租稅公平原則?本文將探討高齡者經濟安全問題及目前信託實務上所面臨之困境。

延伸學習

土地信託權利歸屬請求權,核屬債權性質,應列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課徵遺產稅,系爭債權價值之計算屬稅基規定。惟該法律適用結果,將造成信託財產本體與信託權利歸屬請求權之稅負效果有所差異,當事人在規劃不動產信託節省稅負方案時,宜注意之。

關鍵詞

公共設施保留地信託受益權信託導管歸屬請求權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1906 (18期)

起訖頁

068-074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19060018007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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