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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006 (30期) 租稅規劃所涉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之民刑事責任【執業進修】
中文篇名

租稅規劃所涉偽造文書與詐欺取財之民刑事責任【執業進修】

英文篇名

Civil and Criminal Liability of Forgery and Fraud in Tax Planning

作者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編輯部

閱讀核心

會計師利用為公司處理帳務、代辦申報以及繳納稅捐,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浮報詐取公司稅款,詐得不法財物,並行使變造文書,其罪名足以影響人民對會計師行業之信賴,進而對會計師行業聲譽造成重大損害,有損會計師信譽之情事者,應付懲戒。

延伸學習

執業會計師或記帳士與公司負責人基於公司利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以及利用不正當方法致生不實罪,共同實施犯罪而違反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論以刑法第28條之共同正犯。

關鍵詞

租稅規劃偽造文書詐欺取財一罪一罰想像競合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006 (30期)

起訖頁

074-080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20060030009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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