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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202007 (31期) 論會計師懲戒之裁罰性不利處分【執業進修】
中文篇名

論會計師懲戒之裁罰性不利處分【執業進修】

英文篇名

CPA Discipline Regarding Adverse Actions of a Punitive Nature

作者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編輯部

閱讀核心

「行政罰」係行政主體基於一般統治關係,對於不特定身分之人民,為維持一般之行政秩序,對違反者所為具公權力之制裁;而「懲戒罰」係行政主體基於特別權力關係,對具有特定身分關係人非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純粹係因違反內部紀律所為之制裁。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年期間經過而消滅,而現行的《會計師法》對於會計師施予處罰之規定,是否亦均屬於懲戒罰?本文乃藉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訴字第235號判決之案例事實,探討相關爭議。

延伸學習

內部懲戒與外部懲戒間有競合情形時,此部分應具有一事不二罰之適用。但因特定事實予以管制之考量,無違反外部規範義務之行為,其內部懲戒不利處分並無裁罰性,是否得類推適用行政罰裁處之3年時效期間?

關鍵詞

行政罰特別權力關係裁處權裁罰性不利處分懲戒罰

刊名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期數

202007 (31期)

起訖頁

070-076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52260962020070031008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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