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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102 (14期) 營利事業犯罪所得之沒收,得否認列為成本費用?【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營利事業犯罪所得之沒收,得否認列為成本費用?【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Whether the Confiscation of Income Regarding a Business Entity's Criminal Offense Can Be Recognized as Cost or Expense of Tax Accounting?

作者

游志偉

閱讀核心

因刑法第38條「沒收」之修正,法人財產亦為沒收之對象及客體,實務上,納稅義務人、代理人辦理年度申報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針對已被課稅之犯罪所得遭到「沒收」,究竟應採取更正退稅或直接認列費用或損失?而稽徵實務上又會如何認定?

關鍵詞

犯罪所得沒收沒收退稅沒收與量能課稅沒收認列費損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102 (14期)

起訖頁

038-042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70692572021020014005  複製DOI  DOI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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