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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為健全防制洗錢體系,於2018年11月7日修正公布施行之現行洗錢防制法(下稱洗防法),其規範洗錢行為之處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參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  
2021/09/29
為了配合洗錢防制政策,2018年增訂公司法第22條之1之申報規定,除解散或被廢止外,公司組織應於每年3月底前,向經濟部「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申報截至前一年底包括「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  
2018/07/12
公司資本額審查任務,目前由會計師擔任,協助經濟部履行其監督公司之責。其法源來自公司法第7條,昨日(107/7/6)為配合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於107年11月間來台進行第三輪相互評鑑(實地評鑑ON-SITE VISI  
2018/05/29
我國推動加強洗錢防制法制面的革新,於2017年6月28日開始施行修正後洗錢防制法,但本次修法與稅務相關的犯罪態樣僅表列稅捐稽徵法第41條至第43條,本文將探討關係人移轉訂價交易、加值稅不明交易等常見稅務相關洗錢手法,以及  
2018/02/22
2017年6月28日台灣開始施行新的洗錢防制法,與修正前主要的差別在於,洗錢防治體系從過去金融從業人員,擴張到包含非金融從業人員,例如只要透過銀樓、代書、房仲、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從事特定交易時,必須要進行客戶審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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