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稅務救濟 搜尋結果 執業進修 2019/10/23 稅務案件之爭議處理程序實務解析 稅捐機關核課稅額前,為盡調查義務獲並取核課資訊,命納稅義務人就核課事實陳述意見,經認定有漏稅之事實後,即以「核定稅額通知書」或「應納繳款書」(下命處分)課予納稅義務人必須依通知書內容(核定金額)繳納稅款之義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