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202008 (8期) 租稅協定下營業利潤於司法實務之判斷【月旦時論】
中文篇名

租稅協定下營業利潤於司法實務之判斷【月旦時論】

英文篇名

Judgment of Judicial Practice of Business Profits under Treaty

作者

曾邑倫

閱讀核心

租稅協定下營業利潤認定,首應判斷所得是否境內來源;其次須符合訂約國居住者之要件,向扣繳稅款之國家申請。而實務上因境內來源所得認定寬鬆、居住者認定涉及勞務提供者,又有扣繳義務人對於退稅申請要件事實之舉證常有困難等問題,導致申請退稅被駁回之比率極高。本文參酌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及判決對此作評析。

關鍵詞

租稅法定租稅協定境內所得營業利潤雙重課稅

刊名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

期數

202008 (8期)

起訖頁

024-030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DOI

10.3966/270692572020080008003  複製DOI  DOI查詢

QRCode

上一篇

個人出租房屋之所得稅及房屋稅實務解析【月旦時論】

下一篇

透過投資公司出資的優缺點分析──以網紅開設飲料店為例【月旦時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