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01/17
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13條之立法目的乃在保障職業災害(下稱職災)勞工於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以保護勞工基本生活所需之生存權,使其能安心療養,早日病癒返回職場,故保障其休假接受醫療之權利,遂於此不
2021/06/23
原告X為被告醫療法人Y所聘僱之醫師,X在遭到解僱後,基於僱用契約,要求被告Y必須支付其所積欠之「法定時間外勞動」及「深夜勞動」的延時工資(下稱加班費)。前揭僱用契約係原告X與被告Y於2012年時所締結,該契約約定原告X年
2018/10/29
带薪生理假是指女性在每月生理期可以享受的带薪假期,时间一般为一个生理期1-2天。带薪生理假饱受争议的原因是因为,从女性保护的角度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更人性化,但这一假期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具体应用可能会引发隐私保护和反向
2017/10/12
少子化問題越來越嚴重,為鼓勵民眾生育,立委提出修正《勞動基準法》,希望將女性勞工產假由現行8週提高到12-14週不等,但遭勞動部駁回。勞動部表示,從醫學角度
2017/09/27
報社員工A因腦出血猝死,遺屬基於勞動基準法 之職業災害補償,對雇主提出喪葬費及遺屬補償給付等要求,但雇主主張
2016/03/30
關於醫護過勞死的新聞時有所聞,因此有立委提出應將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規範,使醫護不再成為勞基法排除適用的對象。


月旦系列雜誌

月旦知識庫

月旦品評家



數位整合服務
產品服務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號7樓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