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王怡蘋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教授
發表日期:2020/1/15(三)
講座名稱:第三人利益契約之不當得利返還關係—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482號判決
將來債權讓與通知之時點及效力—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049號判決(試聽)-發言人:姜炳俊副教授
談情事變更原則於工程契約之適用—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八號民事判決評釋(試聽)-發言人:郭玲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