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人:郭玲惠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教授
發表日期:2020/1/15(三)
講座名稱:談情事變更原則於工程契約之適用—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八號民事判決評釋
談情事變更原則於工程契約之適用—最高法院一○三年度台上字第三○八號民事判決評釋(試聽)-發言人:郭玲惠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