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可否拒絕透露消息來源?
在二○○六年喧驣一時的「股市禿鷹案」引發了記者可否拒絕證言的爭議,在日前(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經最高法院駁回該名記者的再抗告而維持新臺幣三萬元罰鍰定讞。這是我國第一件因記者拒絕透露消息來源而被處罰的案例。 記者拒絕證言權涉及身為第四權的新聞媒體力量的發揮,基於以下的理由被認為是有必要予以承認:一、避免阻礙資訊流通:如果政府可以強迫記者揭露祕密消息來源,可能造成寒蟬效應 ...
兩岸直航後,台灣航空業有望申請加入大陸國際航空市場
96年台上第2250號
最高法院此則判決,一部分係針對刑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中所謂的防止犯罪結果之義務,即不純正不作為行為人所負的保證人義務(Garantenpflicht)(註1)。最高法院認為「…然此所稱防止結果發生之義務(按:參見刑法第十五條),並非課予杜絕所有可能發生一切犯罪結果之絕對責任,仍應以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