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介紹
全民健保醫藥分業政策下,藥事法第102條規定醫師調劑權限於政府公告「公告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偏遠地區的界定非常明確,但何謂「醫療急迫情形」?衛福部所公布之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規定,係指醫師「於醫療機構為急迫醫療處置,須立即使用藥品」,食品藥物管理署則發布解釋函,認為所謂「須立即使用藥品」之情形,係指「醫師於急迫醫療處置時當場施予針劑或口服藥劑」而言。但這些規定均由大法官第778號解釋宣告為違憲。因此,醫藥分業政策下的醫師調劑權應如何定位?藥事法中所謂的「醫療急迫情形」又應如何定義?醫師、藥師及病人,未來將走向什麼關係?將是未來醫藥分業施行的下一波重點。
主持人
林萍章 教授 / 月旦醫事法報告總編輯、長庚醫院心臟外科主治醫師、
長庚大學醫學院外科教授與談人
毛慧芬 醫師 / 婦產科醫師
李志宏 醫師 / 中華華夏醫師協會監事、中華民國藥事品質改革協會理事
余萬能 理事長 / 中華民國藥事品質改革協會理事長、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施肇榮 醫師 / 德容聯合診所 主任醫師
張耕豪 藥師 / 律師
黃品欽 律師 / 大願法律事務所 執業律師日 期
2019/6/27(四)
時 間
13 :30 - 16 :30(13:00開始報到)
地 點
臺北市館前路12號10樓 演講廳
主辦單位
優惠方案:限額10名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本講座內容、講題、時間安排等權利;講座資訊如有異動,以網站更新公告為準。
※報名相關事宜洽詢:02-2375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