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陳文貴 臺灣高等法院 法官
發表日期:2020/12/1(二)
本場主題:訊問證人違反告知拒絕證言權之問題

數位證據的類型、爭執與盲點 │ 蘇凱平
刑事再審程序新探 │ 陳運財、吳燦、王乃彥、李榮耕
再審案件證據調查之類型化研究 │ 金孟華
刑事證據能力判斷的案例研討│ 吳燦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文貴 │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玄奘暨中國文化大學兼任副教授

從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有拒絕證言權之規定,分析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09號刑事判決見解所涉及,有關被告不自證己罪權利、證人之具結作證義務、供述證據取得違反法定程序之證據能力、告訴人誣告並以證人身分作證時與拒絕證言權之關係,以及法官的憲法拘束與義務的一連串問題。
【講 綱】
影音內容
PART(1_4)
00:00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309號刑事判決案例事實
20:32證人之拒絕證言權
23:44被告緘默權之源流
25:16刑事訴訟法之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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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2_4)
04:23違反告知義務之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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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3_4)
00:00於證人以外『被告』案件之證據能力
11:10告訴人以證人身分所為之證述
29:26誣告罪與偽證罪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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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4_4)
13:25法官法律解釋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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