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徐婉寧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教授
發表日期:2021/10/28(四)
本場主題:禁止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
內容簡介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自民國73年制定以來,即禁止女性夜間勞工工作,然此規定日前經司法院釋字807號解釋認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應自司法院釋字807號解釋公布之日(110年8月20日)起失其效力。本講座除解析司法院釋字807號解釋的內容外,將進一步探討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被宣告無效,對現行的勞資關係以及個別勞動契約會帶來如何的衝擊。
主講人
徐婉寧│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講 綱】
- 司法院釋字807號解釋文及理由書內容解析
- 司法院釋字807號解釋=資方的全面勝利?
- 一般性保護規定與母性保護
- 集體勞動條件之決定與個別勞動契約之權利義務關係
- 勞基法第49條第1項無效,那同條其他項次的效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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