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忠五
內容簡介
 

主講人

陳忠五 │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簡介】
本系列講座是陳忠五教授以在臺灣大學之授課內容改編而成,濃縮陳教授在臺大任教二十餘年之授課重點。本課程由陳教授設計實例是非題型,並解析民法法條之各個構成要件、法律效果及相關學說實務爭議,從法條文義及其規範目的出發,帶領學習者熟悉民法的基礎觀念。
案例演練時所面臨的法律適用問題,本來就會涉及多個跨章節的條文規定,因此本講座的實例是非題不是單純地測驗背誦民法條文,而是打破傳統教科書、法典之條文排列方式,以跨編章將相關聯之條文一併納入題目中,以更貼近實務運作現狀之方式,培養法律適用的敏感度,及關聯性法條的靈活思考。

【如何使用本課程】
初步學習過民法總則、債編、物權、親屬、繼承課程的學生,可以透過跨編章之整合性題目,訓練對民法基礎觀念的綜合思考能力。若有部分課程未修習,可以先嘗試翻閱民法典之條文,預習各個條文的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思考其規範目的,再觀看本講座講授內容,以複習相關條文之解釋適用。

 

【學習目標】
  • 1.熟悉民法各條文之規範意旨。
  • 2.善用多條民法條文以解決實例爭議問題。
  • 3.整合民法各編知識。

  • 課  程 簡 介
    講 次 是非題涉及範圍
    民法基礎觀念第一講
     
    1.財產法:公序良俗、代理、契約之生效要件、侵權行為、融資性租賃、物上請求權…等。
    2.親屬法:收養契約。
     
    民法基礎觀念第二講
     
    1.財產法:共同代表、優先承買權、違章建築、人格權侵害、共有、懲罰性違約金…等。
    2.親屬法:認領。
     
    民法基礎觀念第三講
     
    1.財產法:物之瑕疵、轉租、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範圍、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等議題。
    2.親屬法:收養。
    3.繼承法:繼承人範圍。
     
    民法基礎觀念第四講
     
    1.財產法:侵權行為、抵押權、無因管理、誠信原則等議題。
    2.親屬法:收養。
    3.繼承法:代位繼承。
     
    民法基礎觀念第五講
     
    1.財產法:第三人利益契約、同時履行抗辯權、給付遲延、不當得利、撤銷訴權、袋地通行權…等。
    2.親屬法:婚生子女否認。
    3.繼承法:繼承權喪失。
     
    債法總論二─法定之債民法債編總論一:意定之債民法債編:契約義務及損害賠償實務研討遺囑無效致侵害遺贈利益的損害賠償責任-從一則考試試題談思考論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