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武內容簡介
日本《刑法》第43條但書規定,“因自己的意思中止犯罪的”成立中止犯。對於何為“因自己的意思”,一直以來作為中止犯的任意性要件,引起了巨大爭議。本主題想通過分析日本既往的刑事判例,達到下述三個目的:(1)嘗試梳理判例對犯罪中止的任意性判斷的基本態度;(2)分析判例是基於何種判斷要素、採取何種判斷標準來判斷任意性的;(3)梳理判例中的任意性判斷與中止行為的認定之間的關係。
主講人:
王昭武 │雲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不當獲取資訊與盜竊罪新判例中的承繼共犯—報告量的防衛過當日本刑法判例研究初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