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之第三輪評鑑,參照防制洗錢金融行動組織40項建議於105年12月28日大幅修正《洗錢防制法》,並於106年6月28日正式施行,乃將洗錢之前置犯罪範圍大幅擴大,包含稅捐稽徵法第41條至第43條之罪,自此逃漏稅捐罪與洗錢罪產生連結,本講座主要藉由實務案例,拆解與分析最新稅務犯罪洗錢手法及爭議違章態樣,並提出可能的解決方式。
此外,自我國《洗錢防制法》第五條修訂後將虛擬通貨平台和交易業務事業一併納入洗錢防制規範後,配合國際趨勢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下稱「FATF」)」曾發布之警示(強調虛擬通貨的洗錢風險)後,究竟洗錢防制如何與新科技共舞?現下最夯的法遵科技、監理科技、金融科技又與之有甚麼關聯? 本次講座將為您一窺實務案例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