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改革方向──兼剖析稅捐訴訟爭議判決
作者:張進德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2019/05
內容
賦稅健全涉及國家財政收入、經濟發展、社會財富分配之良窳。而六十年來,賦稅改革最成功的一次,乃一九七六年代劉大中先生所主導的賦稅改革,其餘迄今,尚無成功記錄。而近年來,財政部修正幾條所得稅法條文,就大言不慚稱賦稅改革(稅改)。實際上,賦稅改革必須從稅制、稅政及稅法作整體性的改革,方克全功。本書乃針對稅制、稅政、稅法三個構面做一全面的檢討,針對其缺失,提出改進意見。
又行政法院已形同虛設,功能不彰,民怨沸騰,無法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本書乃對最離譜的稅捐判決做一剖析,並把其判決書附上,由社會加以公評,並讓社會大眾針對這些法官是否為恐龍法官,進一步認識瞭解。
目錄
第一篇 賦稅改革方向/1
第一章 苛稅猛於虎/1
第二章 輕稅救經濟/3
第三章 現行稅法規定違法違憲部分應速修正/5
一、違反法律保留原則/5
二、違反授權明確性原則/6
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7
四、違反比例原則/8
五、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9
六、違反誠信原則/9
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10
八、違反職權調查主義/10
第四章 稅捐行政救濟制度之缺失與改進意見/13
一、稅捐行政救濟制度形同虛設,功能不彰/14
二、如何改進現行稅捐行政救濟制度/15
三、結論/17
第五章 現行稅政之缺失與改進意見/ 19
一、政大財稅幫被媒體批為老藍男,財稅幫不倒,台灣不會好/19
二、稅捐人事行政缺失/19
三、現行國稅稽徵程序缺失/22
四、現行稅政改進意見/23
五、結論/25
第二篇 剖析稅捐訴訟爭議判決/27
第六章 案例事實/27
第七章 案例爭點分析/29
一、本稅補稅額度違反量能原則/29
二、罰鍰金額違反比例原則/31
三、結論/33
第八章 監察院調查意見/35
第九章 本案行政救濟程序/51
壹、最高行政法院再審判決/51
一、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08 年度裁字第414 號/51
二、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08 年度裁字第364 號/56
貳、最高行政法院判決/62
一、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7 年度判字第628 號/62
二、最高行政法院裁定107 年度裁字第774 號/70
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05 年度判字第710 號/75
參、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3
一、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7 年度再字第21 號/103
二、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07 年度再字第21 號/108
三、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6 年度再字第20 號/119
四、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6 年度訴字第386 號/131
五、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4 年度訴字第360 號/157
肆、財政部訴願決定書/189
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復查決定書/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