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第68期
作者:元照出版公司著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2018/2/1/
內容
特別企劃 科技犯罪偵查的法律問題
GPS偵查之權利侵害及強制處分性質
──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判決為中心/河村有教/5
GPS偵查法制之本土化研究/林裕順/12
GPS跟監之程序適法性
──從美國United States v. Jones案談起/金孟華/24
科技犯罪偵查的法律問題/呂春長‧河村有教‧黃朝義‧金孟華‧陳瑞仁‧林裕順‧吳秋宏/36
科技犯罪偵查座談會/52
裁判時報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之司法救濟
──評析釋字第742號解釋/林明鏘/60
違法性與生態損害
──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218號民事裁定/王千維/78
內線交易與忠實義務之違反
──兼評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金上字第6號民事判決/張心悌/95
司法論壇
審查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之合憲性
──評釋字第751號解釋/陳宗憶/103
實務法學
刑法類/林鈺雄‧王士帆/118
【編輯手札】 |
國家機關偵查犯罪時,可否裝設GPS追蹤器在嫌疑人的車上,以追蹤其去向?目前《通訊監察及保障法》尚未規範司法機關如何運用GPS追蹤器辦案,故在修法前無從聲請法院准駁。本期特別企劃以科技犯罪偵查的法律問題為議題,環繞著GPS偵查問題作探討。日本河村有教教授以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判決為中心,並輔以美國最高聯邦法院見解,探討GPS偵查是否為強制處分以及以是否得以勘驗許可書作為令狀等問題;林裕順教授以臺灣最高法院判決為主軸,探討GPS偵查在臺灣適用上有無法律依據、侵害人民權利程度,並援引日本法院判決,給予臺灣立法政策的檢討;金孟華教授深入剖析美國Jones一案大法官們的意見,並以此為臺灣GPS跟監程序適法性的探討,提出針砭。此外,刊載「科技犯罪偵查的法律問題」會議記錄,對於GPS於偵查中的是否具強制處分性?GPS跟監的程序合法性問題,以及從日本法研析臺灣GPS犯罪偵查的比較,供讀者一同思辯!
公法部分,釋字第742號解釋中,將都市計劃的通盤檢討作雙重定性。林明鏘教授對於本號解釋的理由與結果有不同的想法與意見,並對此提出質疑。
民商法部分,王千維教授藉由工廠抽砂導致蚵苗無法著床一事,討論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土地相鄰關係的逾越與否以及損害賠償的範圍與方法;張心悌教授討論公司負責人違反內線交易時,是否有忠實義務的違反,進而探討歸入權與內線交易民事損害賠償。
本期的司法論壇,陳宗憶教授對釋字第751號解釋中,將附負擔之緩起訴處分定性為附條件之便宜不起訴處分而不涉及「一行為不二罰」,有不一樣的意見;並對釋字的審查方式有不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