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照網路書店─學習,考試,進修,實務 e應俱全【新書快報 / 最新雜誌 / 月旦知識庫 / 月旦品評家 / 電子書 / 購物Q&A 
 回總書目書籍詳細內容
 

瑞士民法典(電子版)

作者:于海涌、趙希璇、唐偉玲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2016/11

內容

【電子版使用說明】

購買電子版的讀者,客服人員將會連繫您開通使用權限。

  《瑞士民法典》於1907年12月10日在聯邦議會審議通過並於1912年1月1日生效,這部優秀的民法典,其制度安排、語言風格、起草過程皆獨具特色,並首開<民商合一>體例之先河,在民法典之外,不再另行制定商法典。此舉影響深遠,俄羅斯、泰國、臺灣民法典等皆紛紛採納及效仿。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這部優秀的民法典在並非集體智慧的結晶,而是屬於瑞士著名法學家歐根.胡倍爾(Eugen Huber, 1849-1923)的個人作品!儘管當時世界著名的《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都已經制定完成,但《瑞士民法典》的出台仍引起世界各國關注。

目錄

譯者序/世界上第一部民商合一的優秀民法典/于海涌
譯者說明


序  篇(§§1-10)/3


第一編  人 法
 第一章 自然人(§§11-51)/5
  第一節 人格權(§§11-38)/5
  第二節 戶籍證書(§§39-51)/17
 第二章 法人(§§52-89a)/22
  第一節 一般規定(§§52-59)/22
  第二節 社團(§§60-79)/24
  第三節 財團(§§80-89a)/30
 第二章之二 募集的資金(§§89b-89c)/40


第二編 家庭法
第一分編 夫 妻/41
 第三章 結婚(§§90-110)/41
  第一節 婚約(§§90-93)/41
  第二節 結婚的條件(§§94-96)/42
  第三節 結婚預備程序及婚禮(§§97-103)/42
  第四節 婚姻之無效(§§104-110)/45
 第四章 離婚和分居(§§111-158)/48
  第一節 離婚的條件(§§111-116)/48
  第二節 分居(§§117-118)/49
  第三節 離婚的效力(§§119-158)/50
 第五章 婚姻的一般效力(§§159-180)/56
 第六章 夫妻財產制(§§181-251)/62
  第一節 一般規定(§§181-195a)/62
  第二節 通行的收入分享財產制(§§196-220)/66
  第三節 共有財產制(§§221-246)/73
  第四節 分別財產制(§§247-251)/79
第二分編 父 母/81
 第七章 親子關係的確立(§§252-269c)/81
  第一節 一般規定(§§252-254)/81
  第二節 親子關係(§§255-259)/81
  第三節 親子關係的承認與判決(§§260-263)/85
  第四節 收養(§§264-269c)/88
 第八章 親子關係的效力(§§270-327c)/95
  第一節 父母與子女的共同生活(§§270-275a)/95
  第二節 父母的撫養義務(§§276-295)/98
  第三節 親權(§§296-317)/104
  第四節 子女的財產(§§318-327)/116
  第五節 受監護的未成年人(§§327a-327c)/120
 第九章 家庭(§§328-359)/120
  第一節 供養義務(§§328-330)/120
  第二節 家長權(§§331-334之二)/121
  第三節 家庭財產(§§335-359)/123
第三分編 成年人的保護/127
 第十章 自己預定的措施和依法應採取的措施(§§360-387)/127
  第一節 自己預定的措施(§§360-373)/127
   第一分節 喪失判斷能力之前的委託(§§360-369)/127
   第二分節 患者預先作出的指示(§§370-373)/131
  第二節 對無判斷能力人應適用的措施(§§374-387)/132
   第一分節 由配偶或登記同性伴侶代理(§§374-376)/132
   第二分節 醫療事務的代理人(§§377-381)/133
   第三分節 居住在社會扶助院的人(§§382-387)/135
 第十一章 主管機構採取的措施(§§388-439)/137
  第一節 一般原則(§§388-389)/137
  第二節 成年人監護制度(§§390-425)/138
   第一分節 一般規定(§§390-392)/138
   第二分節 成年人監護的類型(§§393-398)/139
   第三分節 成年人監護的終止(§§399)/141
   第四分節 成年人的監護人(§§400-404)/141
   第五分節 成年人監護的執行(§§405-414)/143
   第六分節 成年人保護機構的協助(§§415-418)/145
   第七分節 成年人保護機構的介入(§§419)/147
   第八分節 近親屬擔任監護人(§§420)/147
   第九分節 監護的終止(§§421-425)/147
  第三節 扶助安置(§§426-439)/149
 第十二章 成年人保護的機制(§§440-456)/153
  第一節 保護機構和管理權限(§§440-442)/153
  第二節 保護成年人的程序(§§443-450g)/155
   第一分節 成年人保護機構的保護程序(§§443-449c)/155
   第二分節 法院的保護程序(§§450-450e)/158
   第三分節 通用的規定(§§450f)/159
   第四分節 執行(§§450g)/160
  第三節 對 第三人的效力與協作義務(§§451-453)/160
  第四節 法律責任(§§454-456)/161


第三編 繼承法
第一分編 繼承人/163

 第十三章 法定繼承(§§457-466)/163
 第十四章 遺囑處分(§§467-536)/165
  第一節 處分的能力(§§467-469)/165
  第二節 可處分的財產(§§470-480)/166
  第三節 處分方式(§§481-497)/169
  第四節 死因處分的形式(§§498-516)/174
  第五節 遺囑執行人(§§517-518)/179
  第六節 死因處分的無效及扣減(§§519-533)/180
  第七節 繼承協議之訴(§§534-536)/185
第二分編 繼 承/186
 第十五章 繼承的開始(§§537-550)/186
 第十六章 繼承的效力(§§551-601)/191
  第一節 保全措施(§§551-559)/191
  第二節 遺產的取得(§§560-579)/194
  第三節 遺產清單(§§580-592)/199
  第四節 法定清算(§§593-597)/203
  第五節 返還遺產之訴(§§598-601)/204
 第十七章 遺產的分割(§§602-640)/205
  第一節 分割前的繼承人團體(§§602-606)/205
  第二節 遺產分割的方法(§§607-625)/206
  第三節 補償(§§626-633)/211
  第四節 分割終結及其效力(§§634-640)/213


第四編 物權法
第一分編 所有權/216

 第十八章 總則(§§641-654a)/216
 第十九章 土地所有權(§§655-712t)/225
  第一節 標的物、取得及喪失(§§655-666b)/225
  第二節 土地所有權的效力(§§667-712)/231
  第三節 建築物分層所有權(§§712a-712t)/247
 第二十章 動產所有權(§§713-729)/255
第二分編 他物權/261
 第二十一章 役權及土地負擔(§§730-792)/261
  第一節 地役權(§§730-744)/261
  第二節 用益權及其他役權(§§745-781a)/266
  第三節 土地負擔(§§782-792)/279
 第二十二章 不動產擔保(§§793-883)/283
  第一節 一般規定(§§793-823)/283
  第二節 不動產抵押(§§824-841)/293
  第三節 抵押債券(§§842-874)/299
  第四節 不動產債券的發行(§§875-883)/305
 第二十三章 動產擔保(§§884-918)/306
  第一節 質押和留置權(§§884-898)/306
  第二節 債權和其他權利的質押(§§899-906)/310
  第三節 典當(§§907-915)/312
  第四節 ……(§§916-918)/314
第三分編 占有和不動產登記簿/314
 第二十四章 占有(§§919-941)/314
 第二十五章 不動產登記簿(§§942-977)/320
 末章 適用與施行規定
  第一節 舊法及新法的適用(§§1-50)/338
  第二節 施行與過渡規則(§§51-61)/362


譯後記/那片離天堂最近的地方/367

★近期熱門優惠★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客服信箱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統編:16604673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


立即購買
尋寶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