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調解原論:以法官調解為中心
作者:吳元曜
出版社: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日:2017/11
內容
就人民日常所切身之多數案件來說,為真正地回應其解決糾紛與修復關係之需求,調解實屬不可或缺,不僅於民事程序有調解之問題,於刑事程序應當亦有此等問題,且刑事調解因同時涉及到刑事及民事兩種法律效果之處理而益形複雜,非具有高度專業者實難以勝任,本書爰以「法官主導刑事調解活動」之嶄新視角及領域為中心,並以循序漸進之論述及兼顧理論與實務之體系,就刑事調解相關議題做深入之探討。
.快速掌握刑事調解之基本重點、組成要素、案件管理。
.明瞭刑訴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與刑事調解間之關聯。
.從刑事調解之出發點、精神、態度、方法及效果,知悉自己在其中之定位及所扮演之角色。
【完整介紹】
現代社會人際關係複雜且糾紛頻繁,如何發揮司法的力量,回應人民解決糾紛及修復關係的需求,在刑事程序下建構一套尊重當事人及其他程序參與者之存在與自主性,並能促進其等發聲以及相互溝通之健全調解機制,是為現今刑事法庭的重要課題。
本書以「法官主導刑事調解活動」之嶄新視角及領域為中心,從刑事調解的四個基本觀念談起,分別為「刑事程序有必要導入以調解為重心之軟司法」、「法官應該強化調解專業及承擔調解責任」、「調解達成之潛能甚高且獲益甚大」,以及「藉由人性司法及幸福司法擴大正向價值」,各項基本觀念不但相互有連結的關係,更本質的從人民的角度與利益出發,企圖構築一設想周到的刑事調解程序,同時更以循序漸進之論述及兼顧理論與實務之體系,就刑事調解相關議題做深入之探討。期待能夠透過本書,建立一個討論的開端與平台,以利各界對台灣刑事司法之走向及目標,共同集思廣益,懇切落實「司法為民」的核心理想。
【必讀推薦】
1.從刑事調解之出發點、精神、態度、方法及效果著手,論述刑事調解的基本重點、組成要素與案件管理,使讀者能快速掌握刑訴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與刑事調解間之關聯性。
2.點出刑事調解程序中立法及司法實務運作層次中的迷思與問題,助讀者認清此等迷思以及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以求破除錯誤、改弦更張。
3.全書以五章詳加鋪陳排列出刑事司法上循序漸進的體系關係,並說明刑事調解作為量刑事由之相關立法模式,來探求台灣未來可能之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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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關於刑事調解之四個基本觀念/1
一、刑事程序有必要導入以調解為重心之「軟司法」/2
二、法官應該強化調解專業及承擔調解責任/6
三、調解達成之潛能甚高且獲益甚大/9
四、藉由「人性司法」及「幸福司法」擴大正向價值/13
第二節 相關文獻類別與本書所著重之視角及領域/14
第二章 九個應該予以釐清之迷思
第一節 民事程序才有調解之問題,刑事程序則無此等問題?/19
第二節 法官不應該親身調解,否則會影響司法的公正性及中立性?/27
第三節 法官主導調解很容易「出事」,吃力不討好?/31
第四節 調解很難成功,都是要靠運氣?/33
第五節 調解很簡單,就動動嘴皮子而已?/35
第六節 刑事調解就是用「喬」、「搓」方式草率結案,「好法官」不做這一套?/36
第七節 刑事調解與「無罪推定原則」有所衝突?/38
第八節 刑事法官(司法)不應該變成服務業?/40
第九節 我國向來之大學法學教育以及司法官養成教育已經足以因應刑事調解之落實?/43
第十節 小 結/48
第三章 刑事調解之要素分析
第一節 刑事程序各階段/53
第二節 由程序主導者中介/56
第三節 基於程序參與者之自由意願/57
第四節 解決糾紛及修復關係/62
第五節 專業活動/67
第六節 體現為不同之調解模式/72
一、於調解委員會所作成之調解書/74
二、於調解委員處所作成之調解筆錄/74
三、於法庭所作成之和解筆錄/74
四、宣告附條件緩刑/79
五、先給付作為民事損害賠償一部之金額/80
六、完全之刑事和解金/83
七、當庭為特定之行為/83
第七節 刑事調解作為量刑事由之立法模式/86
第八節 小 結/93
第四章 刑事調解活動之庭前管理及開庭管理
第一節 刑事調解活動之庭前管理/100
第二節 刑事調解活動之開庭管理/104
一、用語、稱謂及語言/105
二、法官之形象控制及破除傾聽之障礙/107
三、以「愛心」為中心之調解結構/111
四、環境及氣氛控制與「空間調解學」/116
五、順序控制/119
六、聲音控制/123
七、對程序參與者之分類/126
八、「原則性談判」於刑事調解活動之應用/137
九、適度之闡明與整合程序參與者之目標/143
十、抱持體諒、耐心及包容心/144
第三節 小 結/147
第五章 刑事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與刑事調解活動
第一節 刑事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之概述/155
第二節 刑事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之目標及運作重點/166
一、弭平證據調查及資源分配上在「表象」與「實質」間之差距/166
二、兼顧「高自結率」與「使用法院者之高信服度及高接受度」/167
三、刑事審查庭之制度及規劃應該以刑事調解專業作為主要考量/169
第三節 臺北地院刑事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之運作情形/171
第四節 「調解原則」與「調查原則」之適當結合/174
第五節 小 結/180
第六章 結 論/185
參考文獻/189
附 錄 重視被害人需要之修復式司法
壹、傳統刑法理論可能產生之問題/193
貳、修復式司法所啟動之良性循環/195
參、我國修復式司法之發展情形及建議/197
肆、刑事調解運作實例說明/200
伍、結 論/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