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搜尋結果:取得 搜尋結果 讀懂判決:會計 2023/05/05 財報不實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再探討──評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21號民事判決 按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20條之1第1項規定,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賠償義務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該條規定屬侵權責任性質,原則上請求權人須證 讀懂判決:會計 2022/06/10 時尚包款設計之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限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著上字第15號民事判決簡析 流行時尚包款設計因為具較大量生產銷售需求,且產品拆解仿襲門檻不高,通常會建議設計師申請設計專利,當然,也不排除可能因為長期行銷而具有商標識別性而可取得立體商標之註冊。 讀懂判決:會計 2021/10/15 海外財產交易損失應否計入所得稅法有關交易損失之扣除範圍?──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大法庭裁定評析 量能課稅原則在租稅法領域是具有憲法基礎的重要原則,如何計算稅基始為公平,並能在保障人民生存權與確保國家稅收間取得平衡,立法者於決定「損益通算」之範圍而立法時似乎已做出選擇。 讀懂判決:會計 2021/05/28 出資人利用著作範圍的探究──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53號民事判決評析 作者在完成著作時,取得著作權。傳統觀念認為,作者原則上必須是自然人,法人自身無法創作,必須假借受雇人或受聘人等自然人始能完成;換言之,法人出資企劃之著作,其著作人原則上是實際動筆的受雇人或受聘人。 讀懂判決:會計 2021/05/07 何謂短線交易之「取得」?──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金上字第1號判決評析 證券交易法(下稱證交法)第157條為公司內部人短線交易(short swing trading)禁止之規定。該條第1項規定:「發行股票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之股東,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6個 12 >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