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會計財稅網
首頁搜尋結果:銀行法第29條之1

搜尋結果

2021/07/02
我國銀行法明文規定禁止非銀行經營銀行業務。銀行法第29條第1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同法第29條之1則規定:「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