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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依記帳士法第17條第4款規定:「記帳士不得為下列各款行為:……四、將執業證書出租或出借。……」第26條第6款規定:「記帳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付懲戒:……六、其他違反本法規定者」;然代收、代繳稅款縱非記帳士法所規定之記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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