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與動物嵌合體研究限制解禁的是與非

文章發表:2016/12/28

高寧若

壹、議題概要*

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發展日新月異,不僅為再生醫學帶來新氣象,同時亦帶動相關產業的蓬勃發展。然而,如何在醫學科技發展的前提之下,劃分生物與人類的界線,同時賦予其應有的定位,向來是學術研究領域與法界,甚至是民眾所關心的,尤其人類胚胎幹細胞相關研究牽涉了人類與動物胚胎,此不僅是科學進步的戰爭,同時亦是宗教與信仰的道德之役。向來嚴守人類與動物胚胎嵌合體研究界線的美國研究院,自2016年8月宣布將放寬對此類研究的資金審核,造成該研究領域學者的歡欣鼓舞,但此一聲明是否為個案抑或是此類相關研究的完全解禁,仍需要更多安全性研究的數據支持。

貳、討論與分析

自從19世紀達爾文發表了《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解釋了生命的源頭,同時亦開啟了人是神造或演化而來的無數爭論,現代科學的長足發展促使人們接受科學理論與應用,然而對於生命科學的探討與紛爭卻從未停止。嵌合體“Chimera”的原文,來自於希臘神話中具有羊身、獅頭與蛇尾之神獸,因其跨越物種的型態,讓現代生物學將之泛指為利用不同個體生物細胞或組織結合而成之新生命個體。

近年來關於此類生物技術應用與創造的爭議始終無法停止,導致各國對於核可此類研究經費相關事宜亦有所保留。然而今年(2016年)的8月4日,美國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已宣布,預計將很快解除這類具爭議性的人類幹細胞添加至動物胚胎實驗資金暫停處置,讓嵌合人類與動物細胞的研究雖將進行額外的倫理審查,最終這些計畫皆可能被允許繼續執行1。NIH的此一聲明,讓該領域研究科之學家歡呼,但亦有人試圖解析此政策草案之意義,甚至有人認為,這雖是「朝正確方向邁出的一大步」,但仍舊無法確認此將會是針對相關計畫逐案審查或是在開放研究的同時,依然保留某些領域之潛在禁區2

研究學者們雖解釋了人類多功能幹細胞可能可嵌合於老鼠等動物的早期胚胎,並發展成某一特定細胞與組織,以利研究人類疾病模型與移植用人體器官。但引發大眾關注的是此類嵌合體也可能形成獨特且人為的未知生物物種3。根據美國NIH的新發布,他們正研議,某些嵌合體實驗可提出新的機構審查程序以代替暫停資金方案。這些嵌合體實驗包括:在脊椎動物胚胎的原腸胚階段加入人類幹細胞4原腸胚,且強調除了囓齒類動物研究之外,其餘皆須額外審核5

目前美國的嵌合體研究指導方針僅禁止將人類多能幹細胞(pluripotent stem cell)6加入靈長類動物囊胚,但其希望緊縮現有幹細胞的指導方針,以禁止將「任何」人類幹細胞加入靈長類動物囊胚等相關研究,同時其亦期望從目前禁止人工繁殖「可能攜帶人類精子或卵子」的嵌體動物,擴大為禁止繁殖「由任何種類的人類細胞」創造出的嵌體7

另一近代幹細胞研究技術發展之爭議重點在於探討是否可因需要利用胚胎幹細胞,而損毀胚胎發展成人之可能性。此肇因於傳統的法律理論與規範皆注重以「人」為焦點,因此以人為主的法律保障與依歸是構成律法規範相當重要的條件,如此一來,具發育成人可能性之胚胎,是否亦應被當作權利主體,並將其予以保障,另一方面,該如何給予其法律與生物方面之定位,自然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我國於2007年提出人類胚胎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政策指引,其中第3條規範明文指出,胚胎及其幹細胞研究不以下列方式為之:

  1. 使用體細胞核轉植技術製造胚胎並植入子宮。
  2. 以人工受精方式,製造研究用胚胎。
  3. 製造雜交體。
  4. 體外培養已出現原條之胚胎。
  5. 繁衍研究用胚胎或將研究用胚胎植入人體或其他物種之子宮。
  6. 繁衍具有人類生殖細胞之嵌合物種。
  7. 以其他物種細胞核植入去核之人類卵細胞。

而2008年通過的「人類胚胎胚胎幹細胞研究條例」草案則是為保障學術研究之自由而設立,其中明言研究類別管理方面,應區隔為「嚴格禁止」與「有效管理」二種形式,同時不僅將有效管理做出分級管理,引以為制,更嚴格禁止「複製人」與非以懷孕為目的之人工受精胚胎,甚至是製造嵌合體。然而以醫療為目的的人類幹細胞研究,最終的研究導向勢必走至臨床醫學應用,該如何評估人類與動物細胞嵌合體帶來的醫療與研究價值?對人類與科學到底是損多於益?抑或是益高於損?並將已然模糊的生物與人類界線做出區隔,或許是在注重延續學術自由與醫療效益的同時,另一需要共同關注與進行探討之重要議題。

參、延伸閱讀

  1. 王服清,人獸混合胚胎的研究正當性與可專利性之現在與未來,法學新論,11期,2009年6月,29-66頁。
  2. 許曉芬,法國生物倫理法制之規範型態──以「胚胎研究」與「胚胎幹細胞可專利性」為例,政大法學評論,143期,2015年12月,1-60頁。
  3. 陳文吟,由美國法探討胚胎幹細胞之研究──以NIH之HSC準則及專利法制為中心,中正財經法學,2期,2011年1月,1-52頁。
  4. 許曉芬,歐洲專利規範中之「公序良俗」條款檢驗標準:以人類胚胎幹細胞專利為例,中正財經法學,2期,2011年1月,53-89頁。
  5. 陳英鈐,人類胚胎幹細胞專利與胚胎保護──一部98/44/EC指令各自表述,科技法學評論,3卷1期,2006年4月,75-132頁。

註釋

  • Jocelyn Kaiser, NIH Moves to Lift Moratorium on Animal-Human Chimera Research, SCIENCE, 04/08/2016, http://www.sciencemag.org/news/2016/08/nih-moves-lift-moratorium-animal-human-chimera-research?utm_source=newsfromscience&utm_medium=facebook-text&utm_campaign=animan-6326 返回內文
  1. Jocelyn Kaiser, NIH Moves to Lift Moratorium on Animal-Human Chimera Research, SCIENCE, 04/08/2016, http://www.sciencemag.org/news/2016/08/nih-moves-lift-moratorium-animal-human-chimera-research?utm_source=newsfromscience&utm_medium=facebook-text&utm_campaign=animan-6326 返回內文
  2. Gretchen Vogel, Major grant in limbo, NIH revisits ethics of animal-human chimeras, SCIENCE, 14/10/2015, http://www.sciencemag.org/news/2015/10/major-grant-limbo-nih-revisits-ethics-animal-human-chimeras  返回內文
  3. Arun Sharma, Vittorio Sebastiano, Christopher T. Scott, David Magnus, Naoko Koyano-Nakagawa, Daniel J. Garry, Owen N. Witte, Hiromitsu Nakauchi, Joseph C. Wu, Irving L. Weissman, & Sean M. Wu, Lift NIH Restrictions on Chimera Research, 350 SCIENCE 640, http://science.sciencemag.org/content/350/6261/640.1 返回內文
  4. 在原腸胚階段時胚胎發育成內、中、外三種胚層,未來將發育成不同組織與器官;在後原腸形成的哺乳動物胚胎大腦組織中引入人類細胞。  返回內文
  5. JOCELYN KAISER, supra note 1. 返回內文
  6. 即潛能最大的幹細胞,可變成各種型態的組織,故加入動物胚胎後變數較大  返回內文
  7.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ext Steps on Research Using Animal Embryos Containing Human Cells, http://osp.od.nih.gov/under-the-poliscope/2016/08/next-steps-research-using-animal-embryos-containing-human-cells 返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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