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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依照醫師法第21條規定:「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此外,醫療法第60條第1項也規定:「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
2022/12/26
自從厚生勞動省於2001年規定「利用針頭將色素注入皮膚」屬於醫療行為,違者可依醫師法第31條判處3年監禁或最高100萬日圓的罰金,讓許多刺青師陸續遭到罰款。
2022/07/04
不只是防疫能力,科技及應用的限制也在此波疫情中被重新定位,衛生福利部也因此在2020年2月10日和2月19日分別發布函釋,表示居家隔離與檢疫者,得依醫師法第11條及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的急迫情形進行診察、開給方劑,已邁出遠距
2019/02/13
今天,读到两篇抨击医师法的文章,疾呼“改”,但,恕我直言,基本都是错误的说法。
2018/03/01
「實用醫事法律」是醫事法的入門書籍,本書共分兩篇,第一篇是醫事人員應有的法律常識,分別介紹醫療法、醫師法、護理人員法、民事法常識及刑事法常識;第二篇為醫療糾紛司法案例簡析,包含
2017/11/28
衛生福利部將預告修訂《醫師法》關於遠距醫療之相關規定,按現行法規,醫師除非親自診察,否則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在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
2017/11/13
「我到底能不能幫民眾執行傷口換藥、拆線?」、「哪些醫療管路我能執行置入、拔除?」、「我可否指導外籍看護工後,由其為病患打胰島素、換鼻胃管?」、「我按照藥袋上的記載給小朋友藥吃,會不會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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