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讲座首先探讨安宁缓和医疗条例之修正,所谓维生医疗系指用以维持末期病人生命征象,但无治愈效果,而只能延长其濒死过程的医疗措施。并就维生医疗与心肺复苏术之关联性,加以说明。
‧其次,逐一论述系争条例修正后之法律争点,包含102年修法后,健保IC卡已注记之部分是否应重签?又病人反复住院是否须重签意愿书或同意书?又末期病人是否有医疗常规之适用等。
‧最后,透过具体之实务案例,就台湾与美国之现况,以及世界之趋势,详加说明,如何避免医方与末期病人家属之冲突,建立和谐之医病关系,并尊重末期病人之意愿,均得作为决策执行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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