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第一场
主持人:葛克昌/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客座教授 

报告人:吕理翔/世新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讲 题:论环境公课作为「特别公课」于国家财政收入体系中之地位
《讲  纲》
一、概述环境公课之概念与作用
二、特别公课之概念-兼论联邦宪法法院裁判见解未尽周延之处
(一)以消去法作为理解之起点
(二)租税与特别公课之概念对比与立法权限归属
(三)特别公课对宪法原则之冲击-作为例外的财政手段
(四)从「引导性租税」之立法权限论规范价值体系一致性
(五)实质「特别公课」概念之可能性-消去法之再商榷
三、特别公课之容许性标准
四、检讨台湾特别公课性质之环境公课制度

第二场
主持人:葛克昌/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客座教授 

报告人:王韵茹/中正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讲 题:环境公课的宪法基础
《讲  纲》
一、导论:台湾司法院释字426号作为导引案例
二、环境保护的宪法内涵
三、环境公课作为具体化宪法的环境法工具
四、结论

第三场
主持人:陈清秀/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报告人:柯格钟/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讲 题:论税捐优惠作为环境管制的手段
《讲  纲》
一、前言:日月光享受税捐优惠的法律问题
二、税捐优惠作为环境管制手段的法体系地位
三、税捐优惠作为环境管制手段的宪法问题
四、结论:以税捐优惠规范达成环境管制手段之合宪性

第四场
主持人:陈清秀/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报告人:傅玲静/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讲 题:环境公课与环境法上风险预防原则及危险防御原则之落实
《讲  纲》
一、前言
二、危险防御原则与预防原则
三、环境公课与环境法基本原则之关系
四、结语

第五场
主持人:陈清秀/东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报告人:范文清/东吴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讲 题:租税作为环境保护的方法
《讲  纲》
一、能源税
二、能源税的理论基础
三、对民生需求之能源之减免
四、电力作为课税客体

综合座谈
主持人:苏锦霞/台湾能源暨气候变迁法学会理事长
与谈人:吕理翔/世新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王韵茹/中正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柯格钟/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傅玲静/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范文清/东吴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月旦知识库

关键词搜寻 特别公课、环境保护、税捐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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