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陈俊仁 │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在市场派与公司派经营权争夺过程中,股东会为当之无愧的主战场。两派在股东会现场如何攻防?从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名簿的抄录、股东会开会通知的寄发、股东委托书的使用、股东提案权的行使、股东会入场、股东发言权与再次发言权、股东会决议、选举权的计算、决议的方式、临时动议与股东会的散会等,在在涉及无数经营权争夺的争议与攻防。本次演讲将以实务案例为主轴,以法院实务判决为基础,并佐以法律规定与股东会事规则的诠释,针对股东会现场实战争议,进行案例式的说明与探讨,以期有更加生动鲜活与深入的讨论。
【讲 纲】
- 股东会召集权(公 §171、 §220、 §173、 §173-1)
- 股东名簿的抄录(公§210、 §210 -1)
- 股东资格的认定(公§165)
- 股东会开会通知的寄发(公§172)
- 股东提案权的行使(公§172-1)
- 股东会开会通知的寄发(公§172)
- 候选人提名制度(公§192-1)
- 股东委托书的使用(公§177、证交§25-1、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5)
- 表决权是否回避(公§178、企并法§18)
- 股东会入场与会场临时更换(股东会出席权)
- 股东发言权与再次发言权(公§182-1、议事规则)
- 股东会决议、决议的方式(公§174)
- 选举权的计算(公§198)
- 临时动议(公§172)
- 股东会的散会(公§182-1、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