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王伟霖 │铭传大学财金法律学系教授
近年来台湾营业秘密法制有重大变革,智财法院实务对于三要件、侵害手段,损害赔偿等争议也多有新见解,有进一步探讨之必要,另立法者为避免营业秘密于侦查中泄漏,于营业秘密法增订侦查中秘密保持命令。然而,智财法院近年来对于三要件,侵害手段之认定标准多有歧异,最近也有营业秘密法施行以来最巨额损害赔偿判决问世,值得多加注意。从而,本讲座将由智财法院近年就营业秘密之判决,探讨营业秘密三要件之认定,损害赔偿具代表性案例(大立光案),以及台湾营业秘密刑事规范是否可处罚大陆地区犯罪,侦查中秘密保持命令等重要争议为分享。
【讲 纲】
- 台湾营业秘密法制概说。
- 营业秘密要件专题:智财法院近期就营业秘密要件之判决。
- 侵害行为专题:以员工将雇主数据寄至自己电子邮件是否属侵害为例。
- 特殊问题:不可避免揭露,以台积电梁孟松案为例。
- 竞业禁止与保密条款实务专题:劳基法第九条之一与保密条款相关实务问题研讨。
- 损害赔偿专题:以智财法院大立光案判决为例。
- 刑事规范专题:营业秘密刑事规范是否及于在大陆地区之侵害行为?新增侦查中秘密保持令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