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伴随政治民主化与宪法实践的发展,在台湾的宪法学理论藉由对欧美宪法学的继受初建其体系。但在违宪审查进入深水区后,混合继受宪法理论指导下的宪法实践与宪法文本之间的扞格却愈发凸显。为此,十七年前,部门宪法的主张在台湾被提出,部门宪法理论呼吁大法官回归文本、回归社会。在中国大陆,部门宪法的发想亦成为推动大陆宪法走向规范化之要途,也即在既有释义学的基础上,基于对不同部门进行整体观察,尝试以更为全面的诠释回圈来理解宪法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