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李建良 │ 台灣大學法律系合聘教授

行政行为论为传统行政法理论的根基,亦是行政程序法立法的基本骨架,同时构成行政诉讼类型的体系元素。晚近社会结构变迁、法规日趋繁琐,行政法问题多元而复杂,各种学说竞相出新,行政行为论的功能备受质疑,行政法的研习与治学倍增困难。本讲座将透过实务案例,重新检视行政行为论的功能,并且结合行政法律关系的视角,开拓并强化行政法的思维方法,提升处理行政法实务问题的分析能力。
【讲 纲】
序论:行政法学思考与方法论
行政行为论的枢纽:行政处分
行政行为论的功能与体系思维
行政行为论的局限与时代挑战
结语:行政法律关系论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