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邱忠义 │ 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本次讲座内容先从介绍财经犯罪常见类型出发,介绍各类非法吸金、炒股、内线交易、逃漏税、会计凭证或财报不实等常见类型。也包含负责人/共犯之范围;犯罪所得之计算及没收、发还;法人犯罪之代罚与两罚;办案人员之隧道视野等之面向的探讨。

并以案例解析方式,分析证券交易法第157条之1关于禁止内线交易之特定案件的模式、获利、(有无被害人?)、犯罪构成要件、检察官、被告及被害人各方之主张及答辩,法院的看法,以及现行规定只区分获利1亿元以上及以下二个区间,是否罪刑不相当【资讯取得优势与其他操纵股价等炒股案件必须重罪的理由有何关联性】等之探讨。

同时也探讨犯罪所得及没收之区分是否合理?期能和与会伙伴们深入探讨、了解相关案件之关键所在。

【讲 纲】
  • 一、常见财经犯罪类型概说(例如各类非法吸金、炒股、内线交易、逃漏税、会计凭证或财报不实等)
  • 二、负责人/共犯之范围
  • 三、犯罪所得之计算及没收、发还
  • 四、法人犯罪之代罚与两罚
  • 五、办案人员之隧道视野(操纵股价应逐日切割或整体期间判断?)
  • 六、内线交易案例分析(台閞案等;讯息重大性、消息明确时点、消息公开、盘后定价、巨额买卖、特定人间交易、共犯结构、不法所得计算方式、没收计算方式等)及重罚的罪刑相当性疑义
  • 七、想象竞合轻罪封锁作用有无包括轻罪的并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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