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黄琦文|富隆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不以审计准则230号(原审计准则公报第45号)并搭配审计实务案例解说,使读者能藉由实务案例理解查核书面记录编撰方式,并说明受查公司、查核会计师、稽征机关三者之间之关系,以了解稽征单位会以何种角度调阅工作底稿,并以查核会计师角度告知受查公司该如何提供资料以执行该书面记录之编制。


【讲 纲】
  • 一、 查核书面记录(工作底稿)之定义
  • (一)审计准则对查核书面记录(工作底稿)之定义
  • (二)实务对书面记录(工作底稿)之解释
  • (三)查核会计师、受查公司、稽征机关三者与查核书面记录(工作底稿)间之关系

  • 二、查核书面记录(工作底稿)之编制
  • (一)审计准则规定之编制方式
  • (二)实务之应用

  • 三、查核书面记录(工作底稿)之撰写与实务案例
  •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损益表项目
  • (三)稽征机关查调案例

  • 四、查核书面记录(工作底稿)之所有权与储存与保管
  • (一)所有权与保管责任
  • (二)保管期限及方式
  • 完整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