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多选择居住于有便利公设之公寓,邻人之间的纠纷一直是不断需处理之课题。本次要导读的是探讨现在社会常见的「公寓大厦停车位」实务上所产生之问题。本篇文章以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131 号民事判决──历经三次废弃原判、发回更审之「亚洲仁爱大厦」事件为例,曾品杰老师将该判决原审即最高法院见解摘要,进而罗列出四大争点作评析供读者参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