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李建良 │ 台灣大學法律系合聘教授

行政法上之预防性不作为诉讼

【讲纲】

  • ①前导案例与问题提要
  • ②预防性不作为诉讼序说
  • ③权利保护必要性的判断
  • ④预防性诉讼与暂时权利保护
  • ⑤综合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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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责任与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为中心


    实务上指出,「行为责任」系指因自身行为(包含作为与不作为)肇致危险者,负有排除危险之义务;而「状态责任」则系以对物之状态具有事实管领力者,得以负责之观点,课予排除危险、回复安全之义务。
    然「状态责任」之具体内涵,学界与实务界常有混淆,本场讲座透过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之相关规范,阐释「状态责任」之相关内涵,及「不溯及既往原则」探讨。

    【讲纲】

  • 一、行政法学思维方法
    1.状态责任 v.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2.学理概念 v. 规范概念
    3.讲者见解
  • 二、探讨法条一: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8条第1项
    1.该条文规范意旨、该条文构成要件解构
    2.实务探讨:109年座谈会评析
  • 三、探讨法条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9条第2项
    1.该条文规范意旨及要件解构
    2.台中高等行政法院98年简字第44号判决评析
  • 四、探讨法条三: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2项
    1.该条文规范意旨及要件解构
    2.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诉字第70号判决评析
  • 五、结语
    1.正确辨析状态责任与行为责任
    2.正确辨析不作为责任与状态责任
    3.法概念、法解释与立法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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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时权利保护的规范体系与实务发展

    阐述行政诉讼法上暂时权利保护的制度理念,厘清其与本案诉讼的关系。
    分析停止执行与假处分两种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规范体系及其要件。
    评释行政法院有关暂时权利保护的裁判见解及其近期发展。
    检讨暂时权利保护的制度与运作得失,提出未来修法方向与运用原则。

    【讲纲】

  • 暂时权利保护制度的规范体系
  • 停止执行的制度旨趣
  • 停止执行的程序结构
  • 停止执行的声请要件
  • 停止执行裁定的效力
  • 假处分的制度旨趣
  • 假处分的声请要件
  • 保全性假处分的实体要件
  • 规制性假处分的实体要件
  • 近期案例讨论:罢免案之停止执行
  • 暂时权利保护的修法方向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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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特色】
  • 1.案例研讨结合理论与实务
  • 2.建立规范体系体系
  • 3.培养行政法的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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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整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