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曾品杰 │中正大学财经法学系教授

法律实务工作者如律师、公证人、事务所法务专员、企业法务、银行法务、政府法制人员等,均应了解台湾最高法院新进重要之裁判见解,以掌握审判实务最新脉动,俾能正确适用或提供及时的法律专业意见予当事人参考。 本讲座旨在引介最近实务上重要裁判,观察其法律见解,分析其妥适与否,并评估其适用范围暨可能影响,俾供未来进行法律规划时适度斟酌取益、并防范未然,除已从事法律工作者之外,亦适合正在修读法律、未来有志进入法律领域之人聆听。
| 课 程 网 要 |
| 堂 次 |
讲 纲 |
| 一、解构9则新进台湾最高法院民事判决-从借名登记之「帐户借用契约」法律效果开始! |
一、契约法 .帐户借用契约之契约定性为何? .当事人一方利用契约自由规避仲裁判断效力为何? 二、侵权法 .法院认当事人之连带请求给付该当不真正连带债务者,应如何谕知? 三、身分法 .夫妻一方居住于离家之他方所有的住所,是否该当无权占有? 四、程序法 .第三人主张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伪意思表示者,法院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及指挥诉讼?
|
| 二、原住民保留地等8则重要台湾最高法院民事裁判观察 |
一、原住民保留地可否由非原住民当抵押权人?那若系限制「拍定人必须要为原住民」? 二、若让与「附有停止条件之将来债权」的原本债权人,当债权让与契约生效时,是否仍具债权人地位? 三、基地若遭无权占有,该基地所有人应对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请求使用土地之不当得利? 四、受命法官于诉讼程序中僭越审判长职权,第二审法院应否将该事件发回第一审法院,或得变更原判决? |
| 三、9则台湾最高法院民事裁判-从民总代理使者AI系统及契约解释开讲 |
一、从代理人与使者之差异?延伸至AI系统所作出自动决策之定性探讨 二、法院于何种情形可就契约进行补充性解释?以消费者保护法条文用词为例 三、联立契约之命运?思考回复原状该如何处理 四、合伙人信赖破裂?对「继续性债之关系」有重要阐释的最高法院判决 五、不断有所讨论之雇用人责任,以有无「交易接触关系」为思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