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关于诈骗罪财产损失的判断,日本实务界一直以形式的个别财产说为通说,但近些年随着日本最高裁判所做出的一系列判决,财产损失在诈骗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被不断弱化,转而围绕欺骗内容是否属于“作为财产处分之判断基础的重要事项,来确定诈骗罪的成立范围。

主持人

姚培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

主讲人

陈少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与谈人

毛乃纯 │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至 │南京航空航太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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