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罪财产损失的判断,日本实务界一直以形式的个别财产说为通说,但近些年随着日本最高裁判所做出的一系列判决,财产损失在诈骗罪构成要件中的地位被不断弱化,转而围绕欺骗内容是否属于“作为财产处分之判断基础的重要事项,来确定诈骗罪的成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