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邵庆平|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


 

【专题简介】

公司法第27条设有法人董事、法人代表人董事之规定,学说对此有强烈批评,认为此规定系错误规定或迭床架屋。如:改派权违反股东平等原则;可能沦为经营权争夺的工具等。讲者于最后并提出不同的制度选项作为立法论建议。

 


【讲纲】
  • 1. 基本概念:法人代表人董监事
  • 2. 学说对于第27条的强烈批判
  • 3. 对于第27条批判的反思
  • 4. 法人股东/自然人代表的责任
  • 完整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