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陈衍任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

【讲纲】
1.法律保留原则的新近释宪案例
2.信赖保护原则的新近释宪案例
3.学校解聘的性质及其后续救济途径?
4.以言词作成之处分未为救济教示的效果
5.请求特赦遭拒得否提起行政救济?
6.撤销诉讼与确认处分无效诉讼之诉讼标的?
7.一般形成诉讼的肯认?
8.公立大学得否提起行政救济?
9.法院命再开言词辩论也可能裁量收缩至零?
10.得否透过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
11.面对防疫措施该如何提起行政救济?
12.国家赔偿法的保护法益是否兼及「纯粹经济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