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刘定基 │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丘忠义 │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讲座介绍】

  个资法的射程范围在实务上有日益扩大的趋势,许多原本属于刑法诽谤、妨害秘密罪或民法侵害名誉、隐私权的行为,目前都转而适用个资法加以处罚或赔偿,此一个资法侵蚀其他传统民、刑事法律的现象,是否妥适?在现行法上又有何解决之道?本课程将从个资法长期以来被忽略的第51条第1项第1款规定谈起,透过几则最近判决的讨论,说明我们该如何找到个资法的正确定位。

【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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