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杨文瑞|居次元租赁住宅服务有限公司执行长

陈树村|法丞律师事务所所长


【讲座介绍】

希望能协助专业人士对于住宅租赁纠纷中的催告与送达程序有更深刻的理解。特别强调在签订契约初期就应该完善地约定通知与联系方式,能有效降低事后执行的难度。同时面对出租人或承租人的各种「技术障碍」或特殊情况,也必须灵活运用租赁条例、应记载事项、以及电子签章法修正带来的便利性,才能真正保障权益、有效解决纷争。


【讲纲】
一、送达的法律依据与实务运用
  • 租赁条例 vs. 民法vs. 民事诉讼法:送达的优先适用原则
  • 大法官释字第667号:寄存送达的法律推定及影响
  • 109台上大908裁:招领通知单送达效力
  • 最高行100裁1962裁:代收邮件人员有利害关系冲突的送达效力
  • 送达程序对诉讼权利的影响:不合法送达如何影响诉讼

  • 二、送达方式及风险
  • 租赁契约的送达约定(挂号信、电子邮件、LINE讯息)
  • 邮寄寄送与推定送达日(首次投递 vs. 拒收)
  • 电子文件送达的实务与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法应用)
  • 送达及催告内容的基本要件(明确催告事项、期限、方式)

  • 三、案例讨论:出租人怠于修缮的送达及催告案例
  • 案例一:承租人多次催告修缮,出租人仍不处理,承租人该如何应对?
  • 案例二:承租人以LINE讯息催告,送达及催告是否有效?

  • 四、特殊情境的送达问题
  • 承租人失联,如何送达?
  • 承租人入监,如何进行催告与终止租约?
  • 承租人死亡,继承人如何承接租约?
  • 公寓大厦管理员代收法律文件的利害冲突。

  • 五、与谈人总结与Q&A

    【适用对象】
  • 法律专业人士如律师、法律顾问
  • 不动产专业人士如不动产经纪人、地政士等
  • 租赁住宅服务业者
  • 完整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