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目标】
‧了解安宁缓和医疗条例及我国法规对生命身体法益处分的态度
‧了解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的立法与三次修法的精神、内涵、适用、与争议
‧了解末期病人的诊断方式
‧了解「不施行」与「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的社会、伦理、与法律观
‧了解「无最近亲属」病人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的立法精神与适用
‧了解非末期病人「不施行」与「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的伦理与法律争议
【简 介】
‧本讲座首先将安宁缓和医疗条例2000年的立法,以及2002、2011、2013年的三次修法,介绍其重要的精神与内涵。
‧其次,讨论安宁缓和医疗修法后,在临床工作衍生的重要争议,包括:
(一) 如何诊断末期病人:分为法条规定、八大非癌医疗常规、以及综合判断法,来讨论临床上末期病人的定义以及相关的困境。
(二)不施行心肺复苏术与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在伦理与法律上是否是相同的争议。
‧最后,探讨目前医疗实务上越来越多「非末期病人」不施行心肺复苏术、.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的伦理与法争议,使医事人员对于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育及其关法律之临床应用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讲 纲】
一、安宁缓和医疗条例立法与修法后的争议
二、医师应具备的法律观与告知说明义务
(一)末期病人的定义、法律定位、与诊断争议
(二)最近亲属「一人同意」撤除心肺复苏术-「不施行」与「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的社会、伦理、与法律观
(三)「健保IC卡注记」的适用与争议
三、「无最近亲属」终止或撤除心肺复苏术
四、「非末期病人」与不施行维生医疗的困境
五、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