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医学及法律各具其专业性,当医疗纠纷发生时,往往因二者间之专业障碍,无法就医疗行为有妥适之法律评价。为了正确厘清医疗人员之责任与赔偿被害人损害,须精准地将医疗过程内之逐项行为评价适用至法律规定之要件当中。
本讲座由具有医师资格及法学博士背景,专精医、法二领域的吴志正先生担纲讲授,藉由本身的经验以及实务与学说之观点,盼能进行医学界与法学界的对话。
内容包含:医疗法律环境之变迁、鉴定加害医疗行为之有无、鉴定因果关系、如何善用医疗鉴定意见进行正确之因果关系论证、如何计算存活机会丧失事件之损害赔偿额、鉴定医疗疏失、密室性医疗揭露、密室性医疗过失、鉴定医疗伤害损害赔偿额范围及计算。期能于医疗侵权行为案件中,确实论断医疗人员行为之责任,且充分弥补被害人之损害。
【讲纲】
壹、前言──医疗法律环境之变迁
一、台湾台中地院试办(2012.09)医疗调解、医疗鉴定、医疗专家咨询
二、医疗事件之鉴定提问─谈因果关系与过失之认定、损害赔偿额之计算
三、就医事鉴定意见践行调查证据之重要性
四、就医疗文献践行调查证据之重要性
贰、鉴定──加害医疗行为之有无
一、台湾最高法院刑事判决102年度台上字1414号
二、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92年度侦字第5216号起诉书
参、鉴定──因果关系
一、实务上惯用之(事实上)因果关系论断方式
二、如何善用医疗鉴定意见进行正确之因果关系论证?
三、存活机会丧失理论
四、日本法相关理论
肆、鉴定──医疗疏失
一、法律上之过失
二、法律上之医疗过失
三、汉德公式
四、密室性医疗揭露──从病历中看不出来的过失无从委托鉴定的疏失
伍、鉴定──损害赔偿额
一、医疗伤害之损害赔偿范围
二、损害赔偿额之计算
三、存活机会丧失事件之损害赔偿
四、医疗伤害损害赔偿总期间之估算